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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知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和减免政策是怎样的?
时间 : 2025-03-25 09:12 浏览量 :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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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和减免政策,结合最新政策文件及各地实践,具体如下:

一、计算方法

基本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当地规定安排比例 -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分档征收比例安排比例:各省市不同,如北京、上海、青岛为1.5%,四川为1.6%,深圳为0.5%。

年平均工资:若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按2倍计算。

特殊处理劳务派遣用工:需通过协议明确计入派遣或接收单位一方,不可重复计算。

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人数(公式: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月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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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免政策

分档减缴(2023-2027年)安排残疾人比例≥1%但未达地方标准:按应缴费额50%缴纳;

安排比例<1%:按应缴费额90%缴纳。

免征条件在职职工≤30人的企业:全额免征。

小微企业优惠:工商注册未满3年且职工≤30人,剩余期限内免征。

特殊情况减免企业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可申请减免或缓缴(缓缴≤6个月,减免≤1年应缴额)。

地区差异示例北京:雇佣1-2级重度残疾人可按2倍计入就业人数。

四川: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计入实际就业人数。

青岛:劳务派遣残疾人需为山东省户籍。

三、申报要求

时间:多数地区需在次年3月1日-10月31日申报审核。

材料:残疾人证/军残证、劳动合同、针对企业社保增减员等相关服务缴纳证明等。

四、政策依据

主要参考《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以及各地实施细则(如北京、青岛等地方文件)。建议企业结合所在地具体政策,通过合法雇佣残疾人或专业机构协助申报,降低残保金负担。

标签: 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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