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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时间 : 2024-12-03 18:14 浏览量 : 55
进销项不符
企业因进货原料与实际销售商品不符被税局稽查的情况,如天津某企业因购进的原材料无法加工出所售卖的商品而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税负率预警
企业税负率与当地设置的税负预警值比对,可能存在隐匿收入、虚列成本少交税的情况。
长亏不倒
公司一直申报是亏损状态,但各项经营指标均有申报,可能存在隐匿收入、虚列成本、关联交易少缴税的情况。
暂估过高
通过暂估科目,达到短期内不缴纳税款,实际当中该笔业务已结束的情况。
挂账异常
往来单位多,金额大,例如应收应付科目,通过挂账拉长账期的情况。
存货差异
存在货、票、账不符,有票无货,或者有货无票等情况;或进销商品不匹配的情况。
进项票超过三个月未抵扣
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的问题。
主营成本占比过高
成本结构异常,毛利率偏低的情况。
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
虚开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将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发票金额超过1万元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事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一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五千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虚开的税额每增加三千元或者实际骗取的税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自救措施
重新获取符合规定的发票
如果发现手头的发票是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第一时间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留存善意取得的证据
无法重新获取发票时,一定要留存善意取得的证据,如相关业务真实性的资料、资金未回流、未支付手续费等。
虚开发票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因此企业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自身的发票开具行为,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标签:
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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