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知识
服务热线
- 电话 :
- 手机 : 15002001899
- 邮箱 : 563044757@qq.com
- 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二路82号嘉禾商务大厦12楼1220
财税知识
为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营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良好发展的营商环境,国家出台了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政策,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详细介绍:
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此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适用对象: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限制: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纳税期限: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发票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报方式
申报流程
该事项属于申报享受增值税减免事项。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相应栏次,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11608,填写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办理渠道
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销售额计算
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 + 1%)。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上一篇: 广州2025年小微企业注册优惠政策
下一篇: 抖音带货发票开具要求
相关新闻
- 发票税率额度错误更正操作指南 04-28
- 金税四期下企业所得税预警指标解析 04-24
- 海珠区注册物业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条件解读 04-11
- 存货管理有难题,积压滞销咋避免?高效管理策略来袭,优化库存,提升企业资金周转率。 04-10
-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2025 年如何执行? 04-07
- 政府对企业工商财税的监管重点有哪些,企业如何配合监管? 04-02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和减免政策是怎样的? 03-25
- 发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其他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03-24
- 税务异常解除处理方案 03-21
- 注册公司股东变更手续 03-20